为落实深圳市“双百苗圃计划”,提升深圳市人才竞争力,立足长远培养党政后备干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考150名紧缺专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金融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信息技术类、装备制造类、生物医学类、生态环境与海洋科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深圳市2016年度公开招考紧缺专业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含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须于2016年3月2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还须于2016年3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0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8.符合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相近专业,若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专业要求的,也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本次招考职位为“深圳市市直、区直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综合管理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位”,具体录用单位在录用时公布。
每类职位的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职位表。有关报考指南、网络技术等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2、3。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和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实名注册用户。未注册的人员须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实名注册新用户,并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报考人员应完整填写本人大学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层次的学习经历,专业名称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则填写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已注册过的人员不得重新注册,应使用原有用户报名,并按前述要求完善本人学习经历及更新本人手机号码等最新信息。
2.网上选报职位。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3月21日10:00至2016年3月31日18: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情况,从职位表中的6类职位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在8个笔试考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成都、哈尔滨、深圳)中选择一个考点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选报职位后,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3月21日10:00至3月3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确认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但符合本次招考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重新选报职位。2016年3月30日18:00至3月31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或重新选报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4月7日10:00后,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类职位,只能选择一个笔试考点。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职位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