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
全部职位的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大纲详见本公告附件4。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4月10日上午10: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10日下午14:00-16:0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下同)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初定于2016年4月22日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和要求初定于4月22日前与笔试成绩同时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初定于2016年4月28日进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深圳市,参加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可领取交通食宿补贴(具体标准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名次、体检名单初定于4月28日24:00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该职位招考名额1.2倍差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当应参加同一职位面试的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
体检时间初定为2016年4月29日。体检地点设在深圳市,具体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4月28日与报考人员总成绩同时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的,根据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考名额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将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九、录用
公示结束后,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公布每一类职位的具体录用单位,并组织拟录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类别中选择具体录用单位,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录用单位按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拟录用人员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新录用人员须与录用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并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在考察、公示或选择具体录用单位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可在本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审批后放弃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任职定级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其中,博士研究生任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锻炼培养
录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基层进行为期两年(含一年试用期)的锻炼。基层锻炼期满后,可回录用单位工作,也可根据本人意愿留在基层任职。经考察表现优秀的列入深圳市“双百苗圃计划”进行培养,并建立个人成长档案。
十二、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基数。
(二)政策咨询电话:0755-88128433(受理咨询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4月10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4.深圳市2016年度公开招考紧缺专业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