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结论的公告
乐山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于2015年7月14日结束,现将体检结论予以公告。
一、体检结论
体检结论详见附件。
二、进一步体检工作安排
本次体检结论为“待检”和“暂不作结论”的考生,请于7月23日(星期四)8:30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大院内(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集合,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联系电话: 0833-2441824
附件:乐山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结论.rar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