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定州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一、报考定州党群口人员证件审核
单位及职位:定州市乡镇党委科员A、科员B、科员C、科员D;定州市人民法院法官、科员A、科员B、司法警察A、司法警察B;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侦查员、司法会计;定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科员。
审核时间:2015年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审核地点:中共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地址:定州市中山中路1号市政府主楼4楼422房间)。
联系电话:0312-2320227
乘车路线:定州火车站乘1路到市政府站下车,或定州火车东站乘6路到清真寺站下车即可。
二、报考定州市政府口证件审核
单位及职位:定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科员;定州市工商局基层站所科员A、B;定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员;定州市唐河园区管委会科员;定州市公安局科员科员A、科员B、科员C、科员D;定州市司法局科员A、科员B、科员C;定州市乡镇政府科员A、科员B、科员C、科员D.
审核时间:2015年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审核地点: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613房间(地址:定州市中山东路473号)
联系电话:0312-2589116
乘车路线:定州火车站乘1路、2路、9路到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或定州火车东站乘6路到定州国际酒店下车西行500米路北。
三、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户口本、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历在线认证报告、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审核,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考生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关于证件审核的说明
1、考生须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要留存原件。
2、户口(生源地)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2015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如报考的职位条件要求没有河北省(或定州)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条件,则不需出具户籍或生源地证明,否则也应出具;其他报考人员须带户口簿(需主页及本人页)或生源地证明(派出所开具的因升学而户籍迁出的证明信)。
3、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考生须提供选送部门开具的证明信:村官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三支一扶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教师特岗计划由市教育部门开具;西部志愿者由团委部门开具。
4、学历: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协议书》填写本人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其他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学信网)。
5、报考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初级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条件的考生要提供相关证明。
6、如考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证件审核,可委托他人持两人身份证及考生的证件及证明参加证件审核。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