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海奕集团,前身为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区属一类(一级)国有企业,由海门区国资办和海门港新区管委会实施双重监管。海奕集团注册资本20亿元,主体信用等级为AA。海奕集团拥有实体化运营子公司9家,持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目前,海奕集团着力打造“3+1+N”发展新格局,即:做大港口物流、文化旅游和产业合作三大主业板块,参与地产开发板块,做好开发建设、水资源供应与处理、物业管理、综合贸易等多元化发展板块,开创了集团各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3.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4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录海门人事人才网(http://www.hmrsrc.com)或在海门日报微信公众号、江苏海奕集团微信公众号下载《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将所需的报名材料以“邮件标题+附件”的格式发至报名邮箱:hyjtzgb@163.com,邮件标题内容为:应聘岗位+姓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及《报名登记表》。
(3)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海奕集团将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六)招聘办法
海奕集团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通过笔试、面试、适岗评价、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资格复审,由海奕集团负责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以收到邮件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88号海港大厦四楼410会议室。
(3)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③本人二代身份证;
④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笔试、面试
(1)笔试主要结合应聘人员的业务和专业,考察综合能力。
(2)面试主要考查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业务开拓等方面的能力。
3.适岗评价
对应聘人员从教育背景、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适岗评价人员名单。
4.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海奕集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海奕集团党委决定是否递补。
6.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江苏海奕集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试用、录用
试用期综合考评合格的,海奕集团统一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应聘人员考试当天须携带《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3),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行程卡”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区国资办、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3-80787057
监督电话:0513-8078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