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我校2022年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管理人员2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待遇
学校自聘(原人事代理),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2022年应届硕士年龄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校医院岗位(9014)年龄要求为:应聘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相关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学制2年及以
上),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校医院岗位须本科(学士)及以上。
(五)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具有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1年以上的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它条件;
(七)身心健康,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合格标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或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3日24时,逾期不再接收简历。
2.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附件1:《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Excel版,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发送至aqnu2022@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性别+应聘岗位代码。
3.发送《登记表》的同时,还须提供并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材料如下:
(1)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预毕业证明书或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执业资格证明等;
4.上述(1)-(2)材料需扫描并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不超过5M,不符合要求材料不予接收)。
5.邮件主题、《登记表》、证明材料须统一命名为“姓名+性别+应聘岗位代码”
(二)资格初审
1.学校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6月27日在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经资格初审,如招考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该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则作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现场资格复审
所有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交附件2:《安庆师范大学2022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表》,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7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3: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3.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证明书或就业推荐表),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者报考资格或直接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复审且岗位未取消的应聘者为有效报名人员。
4.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到报名处(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56-5300022、5303232、5301639
招聘监督:0556-5300053
电子邮箱:人事处aqnu2022@163.com;纪委jiwei@aqnu.edu.cn
五、考核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7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
2.笔试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教学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应聘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确定面试对象
(1)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入围面试考生名单于笔试日下午18:00前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可以上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7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
2.面试地点
具体地点以“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考察应聘者从事报考岗位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对象,相关考生名单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3.未按时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综合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由招考领导组和招聘学院(部门)负责组织全面综合考察。
2.综合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3.综合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录用公示
(一)综合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签约或录用手续。
(二)公示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七、签约与报到
(一)录用公示无异议,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学校人事关系代理聘用协议(合同)。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应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我校人事处提交说明。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关于递补
因考生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综合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签约和报到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以对照应聘考生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九、考生需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1.来自安徽省内近14天内没有本土阳性病例发生的地区(地级市)的应聘人员须持两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校。
2.来自省外的应聘人员,该城市近14天没有疫情前提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持两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方可进校。
3.近期从境外返回应聘人员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及所在县市区的应聘人员,暂不允许进校。
4.以地级市为单位,有疫情发生地所在的其他县(市、区)的应聘人员,虽然是低风险地区和绿码,到达安庆后执行三天两检政策(3天居宾馆隔离+2次隔天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及两码核验无异常,方可进校。
5.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与考场。
6.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和考核当天入校时均须进行体温检测,现场体温检测异常者由医务工作人员进行复测,复测腋温大于或等于37.3℃者,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安排在隔离区域参与资格审查和考核。
7.所有应聘人员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进入校园和考场。在资格验证或考核环节如有发热、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在指定隔离区域参加资格验证和考核。
8.以上内容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须进行书面承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提示:来自市外的应聘人员,到达安庆后,不可以随意流动,接受属地相关管控政策。
考试时间及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受疫情变化因素影响,则会作动态调整,请应聘考生及时并持续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