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16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条件要求
1、辅导员:8人(男性4人,女性4人)
2、岗位条件要求
①中共党员。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前毕业并获学历和学位证书),且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③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须有一年以上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门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学生工作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⑤应聘者应热心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管理、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形象良好,综合素质较为全面。
⑥应聘者应当具备适应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条件。
二、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待遇及管理按照《合肥师范学院人事代理制度暂行办法》(校政〔2014〕25号)相关规定执行。(详见人事处网页“人事工作”,http://rsc.hfnu.edu.cn/info/1203/2115.htm)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人事处办公室(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行知楼1817室)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纸质材料须装订成册,顺序如下:①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带U盘现场拷贝);②承诺书(见附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务部门签章的成绩总表复印件);⑤党员证明;⑥学生干部任职情况证明;⑦个人简历。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男女分列,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参加招聘考核(岗位数和应聘人数比例不少于1:3)。入围名单及笔试时间请于2016年5月6日在人事处网页查看。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45%+试讲成绩2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包括校情、公共知识、公文写作、岗位理解等,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男女分列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与岗位匹配性等。
3、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教学内容、教材处理、课堂应变等教学基本规范。
(三)体检
考试考核完毕,根据总成绩,男女分列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岗位体检对象。名单在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协议、合同。
(五)其他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学校广大教职工监督。
五、其他
对拟聘用的人选,如发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用资格:
1、应聘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2、毕业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3、经审查发现受到纪律处分的。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51-63823865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附: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16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合肥师范学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