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小学语文教师1名,岗位代码:2001426;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岗位代码:2001427,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小学语文教师岗位专业要求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均为中国语言文学;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专业要求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要求指一级学科)
(四)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通过英语六级或达到英语六级水平。(英语六级≧425或TEM-8≥60或雅思≥6.0或托福(internet-based)≥80或托福(paper-based)≥550);
(六)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不低于二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截至2022年6月20日,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英语成绩证书;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5.知情承诺书(附件3);
6.其他材料:如党员证明、获奖情况等。
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0MB)与附件1、附件2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ahmursczp@163.com(邮件名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请勿重复投递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现场确认,请应聘者注意查收邮件。
(三)现场资格验证。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验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考查资格。其中: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学校研究后报省人社厅同意后,相应核减此次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四)考试、考核。由统一笔试、心理健康测评、面试等组成。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统一笔试。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范围以《安徽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学校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心理健康测评。未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心理健康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
3.面试。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具体方案和时间待定。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人数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分数即为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4.最终成绩。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40%+面试成绩×6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学校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试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考试考查应聘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1-65167727。
2.应聘者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报到时(最迟为2022年8月31日)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4.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551-65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