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主动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理解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拟聘用在学校管理岗位,四年内不得转岗。
4.把握党的高等教育办学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高等教育管理知识储备和优秀的行政管理业务能力,了解和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能够独立、高效、高质量地起草通知、新闻、函件等公文;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5.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国内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hdrsk@hen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工作人员。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24时。
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资格确认,并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资格审查、面试等有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3.考核
采取考核招聘,学校成立考核小组,统一组织考核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随后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品德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并上报聘用人员材料(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工作部门及岗位,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聘后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提供15万元安家费;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聘用合同的视作无效。
2.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22822703(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2286605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