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贸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隶属于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开办22个专业,拥有在校生3300余人,获得福建省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4A级平安校园、全国文明校园先进校创建单位、福建省德育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因学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序号05岗位具有与岗位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在1981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福建商贸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此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是在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指导下开展。
3.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8:00—2022年5月1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福建商贸学校网站的通知,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均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9:00-11:0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笔试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做好防疫准备。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考前21日内是否从境外返回,考前14日内是否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是否有与入境人员(不含已解除健康管理)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
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对体温异常及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等异常的,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3)递交《防控承诺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2022年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于笔试当天进入考室时递交给监考教师。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商贸学校网站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材料原件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7)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8)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福建商贸学校网站。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9)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招聘单位发出面试通知前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告知招聘单位。(主要内容: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3号福建商贸学校办公室(邮编:350007)。
2.联系人:杨老师、邱老师
3.联系电话:0591-83443155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教育处和福建商贸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察审计室、人事教育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08379(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0591-87898320(省供销社监察审计室)。
附件:1.2022年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2022年福建商贸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建商贸学校
2022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