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师资力量,决定举办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活动,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招聘与考核招聘相结合的原则。
二、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信息
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由我院办公室受理。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日至12月9日下午17:30。
3、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路52号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实训楼四楼会议室(邮编570102)。
4、联系方式:电话0898-66772137,传真66757133;电子邮箱hnshkjsxy@163.com。
5、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将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2)以及相关证明扫描件(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养老保险清单、同意报考证明等)以打包压缩文件夹的形式发送至hnshkjsxy@163.com;现场报名应聘者原件现场核实,上述电子资料现场提交,不再发送邮箱。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请考生随时关注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网站(www.hkgjjx.com)上所发布的信息。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要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17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为主;公共科目涵盖职业道德及中华传统文化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并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其他)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实操技能。
(2)面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12月24日上午8:30举行。面试考官组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我院人员一般不超过60%,考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者须在笔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二是体能及基本军事素养方面。为适应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所招聘人员不仅应具备教育教学能力,而且应具备指导学生军训及日常体能训练能力,故招聘单位将委托有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并进行体能及基本军事素养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我院将发出《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五、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