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南大学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人员20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信息表
注:因学校要求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根据工作需要,辅导员1、2岗位按性别分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8)委培、定向及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1.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2)在大学期间曾担任以下主要学生职务之一,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连续任满一学年(具有境外学历学位则本条不作要求):
①曾任校院(系)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出具证明;
②曾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处/学工部、研究生处/研工部出具证明;
③曾担任高校学生兼职辅导员,须由学校学生处/学工部出具证明;
④曾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须由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
⑤曾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职务,须由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
注:院(系)指高等院校中的二级学院(系)。
(3)年龄≤30周岁(即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2.辅导员3岗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具有3年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17年5月31日。
(3)年龄≤35周岁(即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辅导员3岗位工作地点在儋州校区;辅导员1、2岗位的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录用后由学校在海甸、城西和儋州三校区间统一调配。
五、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
1.电子邮件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18:00止(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 hdgkzp@163.com
(3)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①《海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表1)
②《海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表2)
(4)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学校可取消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
②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海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和《海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一览表》;
③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院校”的格式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未收到自动回复者,须来电确认。
2.现场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5-8日,
每天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海南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行政办公楼213)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3)现场报名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及其要求:
①《海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本人签名,复印件即可);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复印件(证明须参照模板格式开具);
④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制表日期在2017年5月1日之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复印件(具有境外学历学位则本条不作要求),须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参照模板格式开具证明。
⑥辅导员3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证明须参照模板格式由法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具)。
3.其他注意事项
⑴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考后均不退还。
⑵应聘人员未按有关要求报名,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⑶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除取消其资格外,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⑷招聘各环节均凭身份证进场。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7年6月20日前在海南大学的人才招聘网站(zhaopin.hainu.edu.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每个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
(具体时间、地点查看笔试名单公告)
笔试内容:岗位工作相关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含申论)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果将于考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审查复审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四)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纸质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审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可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审查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15︰00-18︰00
(具体时间查看笔试成绩公告)
审查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213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7月1日全天(上午8︰00开始)
(具体时间、地点查看笔试成绩公告)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考官为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职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考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六)考核、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多人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作为第二排名依据。由学校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递补说明
招聘过程中,若出现测试人选因资格复审不通过、考核人选因考核或体检不通过、拟聘人选因特殊原因未能报到的情况,空缺的名额,可从本次招聘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规定的成绩排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进入招聘的后续环节,最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附:1.海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2.海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一览表
3.党员证明模板
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模板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海南大学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