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高铁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专任教师28名、图书馆专技人员2名、财务专技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设监督组(设纪检监察室),负责招聘工作全程参与监督。衡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试教、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3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图书管理、会计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职学院工作,关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相关事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现场报名地点:衡阳市珠晖区三环东路南9号实训楼2栋416室。报名联系电话:0734-2548879
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黄老师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证明。
(2)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3)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报考者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试教前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试教与面试
招聘专任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需参加笔试、试教。招聘会计、图书管理岗位需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
专任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图书管理、会计岗位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十九大精神(占40%)、教育学(占30%)、心理学(占30%)。试题采用100分制。
2.试教、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入围人员。
专任教师试教时间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工作能力、水平及专业知识、技能。
图书管理、会计岗位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专任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50%、试教50%比例合成总分成绩。会计、图书管理岗位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比例合成总分成绩。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图书管理、实训教师按试教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成绩相同高学历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招聘工作组、监督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试教(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按规定上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和市财政局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学院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6630
衡阳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4-8811350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86
学院纪检监察室0734-2548178
学院组织人事处0734-2548879
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方案由高铁院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图书管理等岗位计划表;
2.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