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拟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
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设有20个教学单位。有82个本科专业,其中与工程相关的专业66个,占比达80.5%。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矿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畜牧学等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大力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研究以及基础理论研究,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政产学研用合作成效明显。现建设有1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以及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作为水利部综合事业管理局全国首所合同节水管理试点高校,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合同节水管理”写入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和国家“十三五”规划。学校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与天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天津医科大学等京津高校开展合作;与天津大学、中国船舶重工718研究所等共建“冀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邯郸基地”。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波兰、乌克兰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27所高校建立了稳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与15所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和交换生项目,招收有来自乌克兰、巴基斯坦等国家的留学生。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波兰比亚威斯托克技术大学、乌克兰国立化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等开展师生交流交换、合作办学并联合组建研究机构。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老校区总占地面积2125亩,校舍建筑面积89.7万平方米;新校区位于邯郸市东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校舍建筑面积97.31万平方米(正在建设中),教职工居住小区位于新校区东南区域,占地690.9亩,并配套建设附属学校和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0周岁(1986年11月16日至1999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工程大学拟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www.hebe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河北工程大学主校区教育技术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
电话:0310-8579025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填写《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
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交纳报名考试费55元。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同报名地点。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
电话:0310-8579025
5.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笔试成绩在河北工程大学张贴公示。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方式进行,包括抽签确定顺序、试讲、回答问题、评委评分等环节。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工程大学张贴公示。
(五)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0-8579025(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河北工程大学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