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引进专家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人员须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现役军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全日制在读博士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全日制在读硕士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各环节信息在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swsz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同时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shrss.gov.cn)和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公布。
五、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下表)
说明:
1、30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2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45岁以下是指1972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均须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截止计算至2017年11月6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3、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填写“报考岗位”时,须注明是“选调”或“引进”。相关资料按网站要求上传。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周一)9:00—11月14日(周二)12: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6日(周一)9:00—11月14日(周二)16:3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11月16日(周四)9:00—11月18日(周六)9:3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引进专家报名表》,并妥善保存用于资格复审时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文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18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文秘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岗位基础知识和写作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基础知识成绩占40%、写作成绩占60%合成(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引进专家岗位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2017年11月22日(周三)开始,考生可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1月23日(周四)(9:00—12:00,14:00—16:30)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学院将于11月24日(周五)17:00前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本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写作成绩高者入围。引进专家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当场提供本人的《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引进专家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文秘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写作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文秘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40%)和文字能力测试(60%);引进专家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40%)和试教(60%)。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等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引进专家岗位考核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引进专家岗位考核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学院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引进专家岗位考核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四、其他
咨询电话:长沙卫生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731-84015901、84015906
监督电话: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0731-8401595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7、0731-88666078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