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博士毕业生公告
根据校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0名优秀博士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院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负责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特殊事业单位。校院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坐落在景色怡人的杜甫草堂风景文化区,校园占地面积270亩。校院内设30个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设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公共管理、法学、“5.12”汶川地震灾害应对研究与培训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教研部。现有在职教职工449人,具有高级职称145人。
校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全国党校系统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之一。目前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有政治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2014年3月,新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予点。硕士研究生现招生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金融学等13个专业。
经过多年努力,校院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轮训、学位研究生教育、紧贴社会需要的能力素质教育“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办学新格局。现开办有市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专题研修班,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进修班、高层次复合人才进修班、省政府部门处长任职培训班、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年培训规模1万余人次。
二、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部门 |
拟聘岗位 |
职位编号 |
人数 |
招聘专业及研究方向 |
学历学位 |
哲学教研部 |
教师 |
01 |
2 |
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 |
教师 |
02 |
2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党史党建教研部 (党性教育研究中心) |
教师 |
03 |
2 |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5.12”汶川地震灾害应对研究与培训中心 |
教师 |
04 |
1 |
公共管理类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师 |
05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期刊社 |
编辑 |
06 |
1 |
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党校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政治条件、业务素质和应聘的专业要求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咨询工作的能力或潜质,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3.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在国家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并电话确认。应聘人员需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或校院官网“蜀光网”www.scge.gov.cn,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优秀博士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博士及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生提供学校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近期彩色证件照和全身照片等个人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至scdxrsc@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应聘岗位(职位编号)+姓名”,如“哲学教研部教师(01)+李顺”。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校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择优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预计2017年11月,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外地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校院将补助一定往返交通费用并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六、体检
校院委会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校院组织,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根据面试成绩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校院官网“蜀光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同时,根据我校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按层次给予相应标准的安家补助费、科研启动经费,协助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入托。
十、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博士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87386942(机关纪委)。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351144,18190978098(高老师),18190978190(曹老师)。
电子邮箱:scdxrsc@163.com。
通讯地址:中共四川省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邮编:610071)。
十二、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校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