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绵阳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36名工作人员。现将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绵阳师范学院是一所有70余年办学历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41万余册。学校是“服务国家特色需求项目”专业学位硕士试点单位。现有16个二级学院,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17000余人;涉及10大学科门类71个全日制本专科专业。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10人,专任教师819人,其中具有正、副高职称教师416人,硕、博士学位教师595人。硕士导师2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人,绵阳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拔尖人才1人,绵阳市文化艺术专业领军人才1人。
学校现有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生态安全与保护重点实验室,3个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四川民间文化研究中心、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李白文化研究中心, 5个绵阳市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四川绵阳文化产业研究与发展中心、四川绵阳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研究中心、四川教师专业发展与学校效能建设研究中心、四川绵阳舞蹈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四川绵阳期刊发展研究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科普基地, 1个绵阳市社科普及基地。
学校坚持科研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着力打造“教育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服务” 三大品牌,积极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近年来,参与或承担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部省级重点科研课题1000余项,以及大量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德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乌克兰、坦桑尼亚和台湾、香港等国家及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师资培养、合作科研、学术交流、学生交流等活动。
学校出台了一系列科研配套政策,给予不同层次人才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协助引进人才及其团队申报各级别项目。学校资助引进人才在校内组建教学科研团队,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学校整合校内相关学科领域的优秀专业人才资源构建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团队,或以聘用制、项目制工作助理等方式招聘团队成员。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mnu.cn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艺体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并完全符合《绵阳师范学院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 在职人员应聘者,须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直接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3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优惠待遇
(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
1、提供税前购房补贴8-15万元;
2、提供科研项目启动费: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6万元。
(二)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副高职称
1、提供税前购房补贴15-30万元;
2、提供科研项目启动费: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
(三)其他情况
学科或专业方面有较大影响和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按聘用岗位及本人具体情况,经面议确定待遇。
说明:1、购房补贴,按照本人的科研成果与水平及是否学校重点学科或紧缺学科的具体情况,按以上范围具体面谈。
2、科研项目启动费按《绵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自行申报。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程序
1、明确要求。应聘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应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详细简历通过邮件发送至我院人事处邮箱(renshichu0816@163.com)和应聘学院的邮箱(请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学院+学科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姓名”,否则不予接收。
个人详细简历应包含以下信息:
(1)应聘者详细的学习及工作、任职经历。
(2)发表学术论文及出版教材、著作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论文名称、发表的期刊名称、期号、发表时间,作者排名、影响因子,及论文被检索或收录情况;教材、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和本人执笔内容、章节字数。
(3)参与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或课题)名称、级别及编号、项目来源及经费、本人参加地位及完成的内容。
(4)获得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情况、本人完成部分。
(二)资格初审
由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应聘者的详细简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面试考核,择优录用。
六、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院系专业考核加校级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院系专业考核
由人事处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组织各二级单位分期、分批、分阶段进行专业考核。
(二)校级综合考核
专业考核结果提交人事处后,由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③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有职称等级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三篇最能代表应聘者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
七、体检
学校在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考核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办公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学校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省人社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邮编:621006
学校网址:www.mnu.cn 人事处网址:rsc.mnu.cn
人事处联系人:邵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816-2579573
人事处招聘邮箱:renshichu0816@163.com
应聘学院的邮箱:请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附件:《附件:绵阳师范学院2016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绵阳师范学院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