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下发<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方案>的通知》(甘工院校发[2017]113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学生专职辅导员16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应聘人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或法律处分。
3、应聘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4、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第一条所规定的应聘人员基本条件,于2017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ipc.edu.cn),从设置的“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端口进入,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务必慎重填写。注: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必须准确、诚信,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否则按虚假信息对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
3、审查结果公示。在我校官方网站(或人事处网站)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我校官方网站(或人事处网站)具体通知。考生应随时关注,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严格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
学校将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到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领取,由我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印制及发放,领取时间、地点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或人事处网站)予以具体通知,考生应随时关注。
五、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范围、时间、地点、成绩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或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应随时关注。
六、面试
面试分男女两组,各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公式得出综合成绩。分男女两组,按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面试范围、时间、地点、成绩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或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应随时关注。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我校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指定医院内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八、公示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考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或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九、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取。对于2017年10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其他
1、本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确定。
2、考试考务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3、联系电话: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938-4906749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0938-4957638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938-4905584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省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