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因工作需要,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且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科学历应聘人员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6年7月27日至1999年7月27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条件,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部门 |
岗位 |
人数(人) |
岗位职责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政治部 |
人事管理 |
1 |
协助办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 |
男性,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和写作能力。 |
学生处 |
辅导员 |
1 |
主要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男性,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语言表达能力,担任过学生干部或从事过辅导员工作的优先。 |
院办公室 |
文秘 |
1 |
负责文件收发、公文起草、校内宣传平台管理等工作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中文类、文秘专业 |
性别不限,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
培训处 |
学员管理 |
1 |
负责培训班学员的管理及内勤工作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男性,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写作能力强,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
总务处 |
资产管理 |
1 |
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资产评估、财务管理、会计学 |
男性 |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10日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附下列资料:(1)本人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复印件;(3)岗位要求的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4)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将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engzhichu2005@163.com(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学校+学历+专业"的格式发个人简历至邮箱),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5.经学院初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学院政治部将用邮件或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309办公室
资格复审时请务必带上报名登记表及以上各类证件的原件。
(三)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2017年8月18日
笔试、面试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体检
1.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院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学院最终决定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参照学院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执行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838-2504526
咨询电话: 0838-2514189 0838-2514186 13890261810
附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