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大学实验室承担工作任务需求,现面向国(境)内外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专业背景及技能要求见附表1)。
岗位类别 |
具体岗位 |
所属单位 |
招聘人数 |
实验 教师 |
形态学实验室实验教学辅助岗 |
基础医学院 |
1 |
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教学辅助岗 |
药学院 |
1 | |
现代物流模拟实验室实验教学辅助岗 |
商学院 |
1 | |
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教学辅助岗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 |
文学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室综合管理岗 |
文学院 |
1 | |
外语电化教育实验室综合管理岗 |
外语学院 |
1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背景及技能要求,愿意承担并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
4.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并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5.热爱实验室工作,愿意连续在此岗位工作8年以上,期间不得考博、访学、转岗。
6.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18:00。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相应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河南大学2017年实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②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 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明扫描件;
④ 基层党组织出具的思想表现及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 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参与项目、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的扫描件,SCI、EI、S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扫描件;
⑥个人详细简历。
2.资格初审和科研能力评分
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科研能力评分,应聘人员科研能力得分不得低于10分,科研能力评分情况作为各单位面试时参考。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审通过者,需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确认,学校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等)。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在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公布。
笔试时,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则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的成绩视为零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5.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和考察对象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6.用人单位将考察对象材料及《河南大学拟聘实验教师考察表》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7.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8.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河南大学实验室岗位聘用合同》。
四、聘后待遇
聘后属实验系列,聘期内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2.网络报名时,暂未能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上证书。
3.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咨询电话
各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七、监督电话
纪委、监察处:0371-22866053
人事处:0371-2282270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0371-22820031
附件1:河南大学实验教师招聘岗位职责及专业技能要求
附件2: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3:河南大学2017年实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河南大学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