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佛山市唯一一所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校现为广东省一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佛山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总部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园区校企协同合作育人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坐落于三水国家级工业园区腹地,校园总面积962亩,政府总投资11.8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9000人,生均教学设备值达到1.5万元。学校围绕“立足地方、服务企业、质量为本、校企联动”的办学理念,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系、汽车工程系、工商管理系、财经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五系一部。专业布局重点面向智能制造、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有机械制造、汽车、光电技术、信息技术、食品饮料、经济管理、金融服务、旅游、艺术设计等九大专业群,共33个专业(专业方向)。学校与一汽大众、长安福特、美的集团、海尔集团、佛山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合作开设冠名订单培养班;与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合作,成立了佛山中德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并率先与全球知名企业——德国KUKA机器人公司联合建立机器人应用技术与培训中心。
为将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职院校,特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热忱欢迎有志于高职教育的仁人志士加盟,共襄盛举。
二、引进对象
(一)高级职称A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高校教学名师、省级技术能手、省级专业领军人才、“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
2、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专业建设负责人;省级协同育人平台、科技平台主持人(不含培育);
3、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者(排名前3)、省级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4、省级认定的创新团队带头人、省级认定的科技创新平台主持人;
5、大中型企业具有正高职称的技术带头人;
6、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
7、与以上人才项目级别相当的项目主持人或奖项。
近3年,主持过横向课题、市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在企业工作主持过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项目者优先。
(二)高级职称B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高校教学名师、市级技术能手、“千百十人才工程”校级培养对象;
2、省级教学资源库专业建设负责人;市级协同育人平台、科技平台主持人(不含培育);
3、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者(排名前5)、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3)或者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级高校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3)或者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4、市级认定的创新团队带头人、市级认定的科技创新平台主持人;
5、近3年担任大中型企业各大技术项目的具有高级职称的负责人;
6、省社科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
7、与以上人才项目级别相当的项目主持人或奖项。
近3年,主持过横向课题、市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在企业工作主持过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项目者优先。
(三)高级职称C岗
符合学校专业建设及教学、管理需要的高级职称者。
(四)博士A岗(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学历背景,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至少有一个学历阶段毕业于国内重点大学(985、211高校);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五)博士B岗
普通高校毕业博士,有较好的学术潜力。
(六)博士C岗
普通高校毕业博士,有一定的学术潜力。
三、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高级职称要求本科学历,正高年龄50周岁以下,副高年龄45周岁以下,博士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按照报名开始时间为截止期。具有特殊技能及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经学校审议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具体岗位需求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应聘者须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岗位待遇
届时按照聘任合同约定提供与受聘者工作业绩、岗位职责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受聘人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及服务协议,各个岗位都有不同的考核要求和标准,具体将在聘任合同中明确。各类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基本工资津贴外,学校在提供人才公寓或过渡性住房、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配偶工作等方面给予补助或支持,具体详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待遇表》(附件2)。安家费部分包含佛山市财政配套经费,夫妻同时引进的安家费按高的一方计算。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实行全年引进。请应聘者在报名前确认招聘岗位的有效性,可通过工作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三)报名形式:
1、应聘者填写《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
2、提供佐证材料:身份证、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复印件。
3、应届博士毕业生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学校组织人事处公开招聘邮箱:fzygkzp2013@163.com,必须按如下格式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应聘部门+申报岗位层次。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在面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四)资格审查。应届博士最迟2017年12月31日拿到博士学位并可以承担2018年上半年的教学与科研任务。我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专业建设发展及团队结构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另行通知。考核名单、时间、地点、内容将在我单位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告。(http://www.fspt.net/)。
七、考核程序及方式
(一)组织考核
考核分为用人部门考核及学校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技能、科研及社会服务潜力、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二)人选确定
组织人事处将最终考核成绩汇总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人事处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九、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十、公示
体检、考察完毕后,报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报批手续
学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报佛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获审批录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任合同及服务协议。获审批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三、其他
(一)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三)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四)招聘管理
联系网址:http://www.fspt.net/
联系邮箱:fzygkzp2013@163.com
联系电话:0757-87363102、0757-87363103、0757-87363101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528137
投诉电话:0757-87263139(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待遇表.xls
附件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