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学院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领导岗位招聘公告
为适应学校整体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需要,更好地选拔人才、用好人才,在干部选聘工作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依照《四川工商学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领导人员2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注重实绩原则;
(三)个人申请、推荐报名、岗位需要原则。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四川工商学院公开招聘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可本校办学理念,具有大局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在管理工作中做出表率和实绩。
2.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经得起各种困难的考验,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胜任相应领导人员岗位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具有团结合作的精神。
5.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6.能全职在校工作。
(二)资历条件
1.党政职能部门正、副职岗: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同级或5年以上下一级岗位工作经验,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从事办公室、人事、党群和学生工作须是中共党员,首次聘用年龄正职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最高任职年龄正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直属单位正、副职岗: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同级或5年以上下一级岗位工作经验,持有副高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首次聘用年龄正职一般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最高任职年龄正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学校网站、高校人才网等公布《四川工商学院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领导岗位招聘公告》。
(二)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限报2个岗位,请规范填写岗位名称并附上下列应聘材料:
1.《四川工商学院应聘报名表》(请登录四川工商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tbu.edu.cn/#下载并填写);
2.个人简历,须充分反映本人工作经历资历和工作业绩等;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证明、获奖证书等资历、资格证明材料;
4、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思路材料。
投递邮箱:hsr999@163.com
邮件主题:姓名+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张三-硕士研究生-教授-应聘教学科研处处长岗)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5日(以收到应聘邮件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28-87953099
学院网址:http://www.stbu.edu.cn/
(三)资格审查
对照任职条件,确定入围考核对象。人力资源处根据《四川工商学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围考核对象,报学校核准。
(四)公开竞聘
1.成立考核小组。学校成立招聘考核小组,负责本次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领导选聘工作。
2.召开竞聘大会。入围考核对象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竞聘大会,发表竞聘演讲,必要时可增加无领导小组讨论考察环节。竞聘演讲环节每人15-18分钟,安排和要求如下:
(1)自我介绍。
(2)阐述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及主要工作思路。
(3)回答考核小组提问。
(4)竞聘演讲要求制作PPT,时间为15分钟。
3.进行民主测评。邀请教职工代表出席竞聘大会,作为民主评议代表对参加竞聘的各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综合考核小组评分、民主测评评分情况,由考核小组择优确定拟聘考察对象。
(五)聘前考察
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对拟聘对象进行考察。
(六)聘用审批
人力资源处汇总考察意见和聘用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拟聘人选,报董事会核准。
(七)公示、任前谈话
1.拟聘人选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2.由分管校领导主持对拟聘人员进行任职前谈话,对拟聘人员提出任务与要求。
(八)聘任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处拟制聘任文件,按程序办理发文手续。
2.人力资源处组织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任务书》。
3.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聘任通知。
五、薪酬待遇
1、薪酬:学校提供在同类院校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见岗位信息表),具体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特别优秀的薪酬可以面议。
2、福利: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缴交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五险二金”),提供午餐补贴、健康体检、过节费、生日礼品等福利。
3、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为无住房的受聘人员提供校内廉租房(一房套间或二房二厅)。
六、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纪律
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资料收集工作及各环节的组织工作;不准泄漏选聘工作方面的任何机密;妥善保管有关资料,不得随便传阅或者复印,选聘工作结束时应及时交人力资源处归档。
不得在选聘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为应聘人员提供有可能影响选聘公正性的任何信息,有亲属参与应聘的,应主动说明情况并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纪律
选聘期间现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以健康稳定的心态参加选聘。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有关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七、附件
《四川工商学院公开招聘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岗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