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招聘辅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招聘辅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招聘辅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旅游学院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rs.sctu.edu.cn:8023/web/index.do),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9日至6月21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
4.上传简历附件。报告者填报好网上基本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真实有效的简历附件,大小不超过5M。
三、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和综合性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一)经我校资格初审后,请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7年6月22日中午12:00前完成在线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凡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我校将在四川旅游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的本人审核状态中标注为“审核不通过”。如有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于2017年6月21日17:00前咨询人事处。
五、考试
(一)通过我校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视为参加招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考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笔试,此轮成绩作为是否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依据,第二轮考试为综合性面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6月26日下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四川旅游学院(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2.请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23日9:00至6月26日12:00及时登录四川旅游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笔试。缺考笔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人事处网站及四川旅游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已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综合性面试,题目在现场抽签确定。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性面试成绩×70%。
六、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网站及四川旅游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如招聘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八、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尽快备齐材料到组织人事处审核确认。具体材料和程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8-84820695。
附件: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招聘辅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四川旅游学院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