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南大学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辅导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要求 |
其他要求 |
辅导员 |
10 |
不限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博士学位 |
详见“岗位条件”。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4)身心健康,求真务实,严谨治学,学生事务管理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5)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
(7)委培、定向及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2)一般要求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者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可放宽到38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或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
四、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可参照教研骨干人才相关标准提供安家费和科研资助经费。
五、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全年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方式:如实填写《海南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引进报名表》(附表)并发送电子版到以下招聘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辅导员(博士)”。
招聘邮箱:hdxsc@hainu.edu.cn
(同时抄送:haidazp@vip.163.com)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56078
(二)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全年对外公开,由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考核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
(三)考核
一般由学生工作相关领导、教授、副教授或相关专家组成7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考核以试讲(形势政策课)+报告(学生工作相关研究)+答辩(高校学生事务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四)考察
考核通过的人选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对其档案信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未通过则取消拟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的情况,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体检
人事处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学校将拟聘人选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海南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引进报名表
海南大学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