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保山学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17年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保山学院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www.ynhrss.gov.cn)和保山学院网站(www.bsnc.cn)查询(附件1)。
(二)报名
报名方式: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持填好的《保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和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保山学院人事处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填好《保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并将该表以及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成电子文本,发送至保山学院人事处邮箱。投交时请在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6月19日(8:30—17:30)
报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保山学院人事处(保山学院日新楼406、409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0875-2864717、0875-2864640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黄老师
人事处电子邮箱:bsxyrsc@126.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可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2.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3.身体健康,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招人员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认证原件。
5.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20日在保山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五)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6月23日8:30至17:30到保山学院人事处(保山学院日新楼4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三、考试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拟招聘岗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9:00-11:00)
2.笔试地点:保山学院(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要求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闭卷考试。
笔试综合成绩于2017年6月24日19:00以后在保山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博士不占用比例。
1.面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26日(9:00-18:00)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人事处负责通知考生。
3.面试要求
(1)现场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主要采取答辩、回答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师基本功等。
4.面试成绩的评定:现场素质测试成绩×20%+试讲测试成绩×8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26日17:00以后在保山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用人单位在保山学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若至2017年11月底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三)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新农村建设、支教锻炼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安排。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5-2864901(保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九、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考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学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
邮编:678000
学校网址:http://www.bsn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