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中医学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中医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建校50多年来,积淀了深厚的办学底蕴,涌现出了杨医亚、夏锦堂等著名中医教育家和李士懋国医大师等一批享有盛誉的名家大师,培养出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2万余名优秀中医药人才,为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现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单位、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初试、复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应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博士、学术带头人不受此条件约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中医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6名、教学辅助岗位人员6名,管理岗位人员1名,专职辅导员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审核通过后24小时内,需把个人报名材料(考生可登录河北中医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在《河北中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中下载个人报名材料填写表格模板)发送至电子邮箱:hbzyxygkzp@163.com。
2.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者通过发送个人报名材料到电子邮箱hbzyxygkzp@163.com的方式报名(推荐用此方式报名,考生可登录河北中医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河北中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中下载个人报名材料填写表格模板)。
(1)个人报名材料(通过方式网上报名、电子邮件报名的都需提供):
①《河北中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河北中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③个人简历;
④有效身份证、初始及最高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
等材料的扫描件。
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把上述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发至电子邮箱(hbzyxygkzp@163.com)。文件夹和压缩包都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例:张三001。
(2)其他要求: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硕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博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限。
4.考试通知: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
(二)初试
教师、教辅、管理岗位:
1.初试方式:初试由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和面试都采取100分制,具体考试内容以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2.初试时间: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用人单位通知。
3.初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通过河北中医学院网站公布。
专职辅导员岗位:
1.初试方式:初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采取笔试和专家测评的方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和专家测评都采取100分制,具体考试内容以辅导员岗位专业知识为主。首先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家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专家测评环节。专家测评包括自我介绍、抽签问答、专家提问三个环节。
2.初试时间: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事处通知。
3.初始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家测评成绩×60%。初试成绩通过校园网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博士岗位全部参加复试。
2.资格复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3、复试内容:教师岗位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辅导员岗位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党政办公室文秘岗位以公文写作考核为主。具体考核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河北中医学院官网公布。
4、拟聘人选确定:考核组就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职业能力、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采取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最终以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复试成绩通过校园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cm.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和河北中医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cm.edu.cn)发布招聘过程中以下环节的具体事宜,请考生及时查看信息。
1.初试、资格复审、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初试结果:初试后学院网上公布入围复试的人员名单。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926062(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中医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