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院主校区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威海。威海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被联合国评为全球十大最适合人类居住城市之一。同时,威海既是蓝色经济区核心区域的重点城市,也是我省重点建设的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这些为学院事业的持续发展带来了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经过近60年的发展,学院目前现设有威海、淄博两校区,总占地907亩,校舍面积21.05万平方米,在校生1.1万人。学院积极发挥人才聚集优势,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服务,现设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培训中心、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培训点、省医药行业第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省食品药品监管产业培训中心、省食品第三方检测中心,为行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多年来,学院始终专注于“四品一械”类专业建设,形成了鲜明的药品、食品、化妆品、保健品以及医疗器械行业特色。目前设有药学系、经营管理系、中药系、医疗器械系、食品系、制药工程系六个系,开设药品生产技术、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20个专业,主要为山东省药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医院药房、药物研究机构、药品食品检测监督部门等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始终坚持“为药品食品事业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办学宗旨,注重内涵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将饮食用药安全理念引入专业教育,诚信责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行业规范融入教学中,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就业质量高,多年来始终供不应求。
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提高到政治安全和考验执政能力的高度。药品食品行业发展前景广阔,行业人才培养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往开来,发奋图强,提升水平,立德树人,为地方经济和我省药品食品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年龄:初级岗位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电子版(证书等纸质材料拍照扫描均可,要求完整、清晰)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baomingyxy@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如:张某+英语教师+研究生+硕士+英语语言文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5月2日。
报名材料:(1)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
(2)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4-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5月6日上午8:30-14:00。
现场确认地点:学院2号教学楼2A329办公室。
现场确认须提交网上报名材料原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5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2017年5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西首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分别各占80%和20%。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必须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基本情况。根据考生所学专业选定教材和内容,并准备讲授时间为45分钟的教案7份,试讲考评组从教案中任意指定内容试讲15分钟,再根据招聘岗位提出一个问题,请考生作答,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631-571292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汇总表
附件2: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