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经湖北省人社厅批准同意,我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8名,其中男生4名,女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开选拔、阳光操作,统一组织、规范程序,严格考核、择优录用,严肃纪律、公平公正。
二、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应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3、热爱学生管理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和信息技术等能力;
4、博士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硕士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5、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三、招聘组织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2017年4月21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持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者需由所在学校开具证明,注明毕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等)、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彩照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填写《湖北工程学院辅导员招聘报名表》(正反打印),无论是否被录用,报名相关材料不予退回。
3、报名方式:到我校人事处现场报名,或由他人代替报名,或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报名。
4、资格审查:我校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我校通知参加笔试。
(二)考试
应聘此次辅导员招聘的所有人员,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要求相关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成绩是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依据。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在我校网站首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如有弃权者,经确认并履行必要手续后可依次递补。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
(三)拟录用人员确定
我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心理测试
所有拟录用人员应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行)及有关修订内容规定执行。
若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或有弃权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审批及聘用
对于拟录用人员,经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校门户网站首页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上报省人社厅审批。学校根据人社厅批复结果,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未尽事宜,报名者可与我校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邮编:432000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712-2345365(传真)
报名地点: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四楼人事处412办公室(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附件:湖北工程学院辅导员招聘报名表.doc
湖北工程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