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院简介
药学院是滨州医学院二级学院之一,于2007年8月成立。
学院设有药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制药工程、中药学五个本科专业。药学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生物技术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特色专业,药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同时也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省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拥有“药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和“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发酵工程、医学基础药理学”3个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方剂效应与临床评价”重点研究室和“天然药物”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室、“中药现代化与新剂型开发”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100余人,硕士研究生39人。
学院设有15个教研室,拥有5个实验教学中心,拥有13个管理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和设备优良的实习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80人,其中专任教师78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5人,副教授33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3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55人(占教师的71%),海外留学经历教师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
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学院坚持走校企合作发展的特色之路。与当地知名企业渤海制药集团、荣昌制药集团、绿叶制药(山东省国际生物科技园)、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搭建了“产、学、研、用”的一体化平台。与渤海制药集团共建的“渤海药物研究院”,包括药物分析、药效评价和GMP标准的工艺研究三大中心,三个中心与学院科学研究平台融为一体,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新药研发链条;与荣昌制药开展“2.5+1.5”模式的生物技术专业(规模化哺乳动物细胞培养方向)联合培养;与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共建“新药技术开发中心”,吸纳年青教师参与中心工作,接纳学生见习、实习;与美国RUSH大学共建“中美转化医学研究院”。这些产学研平台的建设,为药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学院十分重视本科教学工作。2012年获批山东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面向蓝黄经济区生物医药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现了我校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零的突破。拥有化学系列课程群、分子细胞生物学系列课程群和药理学等10门省级精品课程;网络课程达85门,覆盖了所有的专业必修课程。
学院现有教学和科研用房建筑面积约5000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00余万元。拥有高通量筛选、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红外、紫外、全自动血生化分析仪、多模式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单通道全自动膜片钳、超临界萃取设备、多功能制粒包衣机、冷冻干燥机和软胶囊生产线等仪器设备。
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9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31项,教育部课题2项,山东省医药卫生计划4项。承担横向课题11项,其中山东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2项。共获得科研奖励92项,省部级以上奖励6项,包括山东省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发表论文被SCI收录100多篇。
学院本科毕业生的就业与考研连续取得佳绩。考研率在40%左右,考取学校包括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和中国药科大学等著名医药院所;学院与齐鲁制药、山东鲁南制药、江苏恒瑞制药、大连辉瑞制药等2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主要去向为国内大中型制药企业,学生基础扎实、实践创新能力强,得到用人单位、学生及家长的高度评价。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滨州医学院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滨州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发送到有关邮箱。应聘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为笔(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核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滨州医学院药学院
2017年3月29日
附件【附件1.滨州医学院药学院2017年公开招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附件2.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