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7年第13号)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为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园林专业 带头人 |
专技 |
1 |
风景园林学、城乡规划学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林业技术 专业教师 |
专技 |
2 |
森林培育、森林经理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林业技术 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植物保护、森林保护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本科学历需为植物保护或森林保护相关专业 |
园林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风景园林学、土木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园艺技术 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园艺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本科学历需为园艺学专业,果树方向 |
工程造价 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建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艺术设计 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工程测量 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本科学历需为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 |
数学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本科学历需为数学类专业 |
数控技术 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本科学历需为机械设计制造类相关专业 |
机电一体化 专业带头人 |
专技 |
1 |
电机与电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
计算机类 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本科学历需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文秘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中国语言文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本科学历需为秘书学或文秘教育专业 |
教辅人员1 |
专技 |
1 |
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教辅人员2 |
专技 |
1 |
中国语言文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本科为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
教辅人员3 |
专技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教辅人员4 |
专技 |
1 |
教育学、教育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医务室人员 |
专技 |
1 |
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6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szjy.com,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0日,当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达到相应招聘岗位数的3倍时,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将组织开展考试工作,当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相应招聘岗位数的3倍时,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岗位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开展考试工作;因报名人数不足或招聘不到合适人员的岗位,学院将在公告指定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开展第二阶段报名工作,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至6月20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rsc@lszjy.com。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面试(试讲)
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9790、2789853
附件:2017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29日
附件:2017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