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2017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编外自主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5]24号)的相关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齐齐哈尔医学院是集教学、科研、临床为一体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齐齐哈尔医学院位于闻名世界的丹顶鹤的故乡,风景秀丽的嫩江之畔。学院始建于1946年,至今已有71年的办学历史。校园规划占地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学院设有24个教学及教辅机构。现有教职工5570人,其中副高职以上人员1059人,学院本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比例为86%。现有普教、成教、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16703人。设有本科专业20个,涵盖了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5个学科门类。其中,精神医学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药学、预防医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拥有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省级教育科学A类研究团队。2010年,学院被评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2012年,学院被评为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3年,学院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5年,学院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认证和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验收,晋升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
学院设有各类科研机构35个,拥有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领军人才梯队、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和卫生检验中心。
学院主办三种期刊杂志:《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均为国内公开发行。《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均为国家级、统计源核心期刊。
学院有4所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和齐齐哈尔医学院朝聚眼科医院,并拥有28所教学医院、44所实习基地,能够很好地满足临床教学和生产实习需要。附属医院编制床位13427张,拥有PET-MR/CT、3.0T核磁共振、256排螺旋CT等设备,在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学院与美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家的知名高校和国际遗传与生物技术中心等机构建立校际友好关系,开展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
近年来,学院秉承“大学至善、大医精诚、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弘扬“自强不息、甘于奉献”齐医精神,教学、医疗、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已成为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卫生部卫生人才培训中心齐齐哈尔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方向坚定,身心健康,思想道德优秀;
(二)招聘人员第一学历要求必须为统招本科起点,非教学科研岗位博士人员原则上要求本科起点;
(三)符合公开招聘计划中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 3月23日9:00至4月16日16:00
考生通过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qm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3月24日9:00至4月17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审核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用人单位。
4.考生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4月21日9:00-16:00
1.考生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简历中提及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行政楼1楼办公大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交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等)。
3.报名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所准备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4月22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发放)
面试时间、地点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
(六)考试办法
1.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及英语,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70分)+英语(3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的第二日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公示),若成绩出现并列或有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该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博士学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院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院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院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院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一)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档案关系存放在齐齐哈尔市人才服务局,存档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待遇与编制内人员相同,同工同酬,享受国家统发工资标准、校内岗位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规定比例由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应专业系列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九、几点说明
(一)2017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联系方式
(一)齐齐哈尔医学院
联系人:刘向民 联系电话:0452–2663311
(二)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马秀梅 联系电话:0452–2739658
(三)齐齐哈尔医学院纪监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2–2663323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编外自主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2017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