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放大学2017年招聘公告
2017-03-14
北京开放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全国建立最早的电视大学。2012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开放大学(学校代码为51160)。建校50多年来,学校共开设专业90多个,为首都北京培养了本、专科毕业生20万余人,中专毕业生12万余人。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在全市16个区县和燕山地区、部分行业系统及中央在京单位设有50个基层教学单位,构成了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开放教育体系。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现将2017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掌握开放教育规律、擅长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具备与学校内涵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课程规划与教学设计、资源开发、软件应用、教学组织、学习辅导等方面的能力;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要求
(一)岗位数量
教师7人,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3人。
(二)条件要求
1.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工作关系在北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或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
2.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工作关系在北京,或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具体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4月14日前登录北京开放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bjou.zhiye.com,在线注册并填写简历信息,申报相应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简历筛选
由各部门对应聘简历进行筛选并经初步面试后,确定参加职业胜任力测试和正式面试的人选。
(二)职业胜任力测试和正式面试
根据职业胜任力测试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不高于1:5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正式面试。
(三)阅档、政审、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测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并安排阅档、政审、体检。政审主要涉及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根据考察人选考核、测试、考试的综合成绩和阅档、政审、体检结果,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结果在学校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代表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阅档、政审、体检及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待遇
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规定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六、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二)本次公布的招聘岗位如未能招聘到合适人选,将在后续公开招聘时一并公布。
七、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短信通知和网上公告。
北京开放大学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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