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员,充实我校工作人员队伍,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岗等工作人员29名(人事代理性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岗位一线工作。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017届国内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有高校5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可延长至45周岁(即1971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其专业由学校和主管部门根据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者填写《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任技术职务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sc@ycit.cn。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岗位代码”,报名表请不要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
1.报名、自荐材料上传时间:2016年12月16日08:30—2017年1月6日17:00;
2.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2月17日08:30—2017年1月7日17:30
3.相关教学院部、职能部门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月8日09:00—12:00
(二)报名确认
网络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电话确认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邓老师、方老师,联系电话:0515-88168891、0515-88298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核。信息虚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中途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进入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2017年1月8日,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或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我校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2017年1月8日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17年1月9日08: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上述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于2017年1月10日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上公布。
5.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10-12岗位人员于2017年1月12日09:00-17:00到人事处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领取准考证(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南校区行政楼618室)。
6.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01-09、13-26岗位人员于2017年1月13日09:00-17:00到人事处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领取准考证(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南校区行政楼618室)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核方式为:笔试(或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或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测试(10岗、11岗)时间:2017年1月13日08:30—13:30。专业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理论考试内容涉及与设计艺术学专业相关的基本史论知识(不限定范围、不提供资料),专业技能测试以手绘形式在A3纸张上表现(除纸张外,手绘工具、材料自备,表现形式不限)。
2.专业技能测试(12岗)时间:2017年1月13日08:30开始。
3.笔试(01岗—09岗、13岗—26岗)时间:2017年1月14日09:00—11:00。笔试内容以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
4.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5.笔试(或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满分100分)。笔试(或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或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查验如下材料原件(请另备一套复印件)。不符合相关要求者不得参加面试: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17年1月13日前。
2.本人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月15日13:30开始(具体时间资格复审时通知)。
2.面试要求:
专任教师岗位(01岗—12岗):规定内容的试讲和考官现场提问(试讲内容详见学校主页通知公告)。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实验岗及其他工作人员岗位(13岗—26岗):考官现场提问。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01—09岗、13岗—26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0岗、11岗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2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笔试(或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01岗—12岗专任教师岗人员同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4.聘用期间待遇:工资和奖励性绩效等参照我校事业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交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其余参照我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缴纳。
5.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岗位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在2017年8月31日前结束。递补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递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递补拟录用人员,录用程序及各类待遇同上。
五、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68891、0515-88298600
联系人:花老师、方老师
六、公开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察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027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盐城工学院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1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