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独立设置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学校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宁波市人民政府主办,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以开放教育、成人教育、高职教育、网络教育、社区教育、非学历培训等多元教育为主要任务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试讲、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 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教育研究 |
专技 |
1 |
终身教育、社区教育理论研究及指导工作。 |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全国 |
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教师 |
专技 |
1 |
专业教学与管理工作;教研与科研工作。 |
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年龄30周岁以下。 |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8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2017年毕业生应聘时可先持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7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9:00-15:00
2、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7号、8号馆,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展位。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告栏上下载并填好《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或在高洽会招聘单位展位现场填写《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招聘单位展位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的教育研究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教师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教育研究岗位采取择优考核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学校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试讲。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
3、成绩
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可登陆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查看考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拟聘用人员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在2017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境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凡属于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方法:宁波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
电话:0574-87212808,邮箱:rsc@nbtvu.net.cn,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12808董老师。
附件: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