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201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公告
广州体育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体育高等院校之一,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管辖。2008年6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同时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有各类学生近8000人,专任教师4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81人。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体育专家学者、教师、教练员、管理干部等优秀人才,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结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广州体育学院2016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要求本、硕学习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岗位有招聘非应届毕业生的,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即196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州体育学院201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校内聘用合同,纳入校内聘用人员管理,薪酬待遇执行《广州体育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暂行办法》,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与个人简历、已发表论文代表作(限5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英语统考证书、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科研课题、论文成果(应写明主要科研方向、最高学位论文题目)等。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应提供暂缓协议书。以上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到邮箱:gzt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的格式。(注:发邮件后收到我院邮箱回复为报名成功)。以上资料在正式考试前须到学院人事处进行验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州体育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ipe.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的专业要符合招聘条件的要求,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如对考生所学专业有疑问时,考生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5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我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初审符合考试资格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院校园网站上予以公布, 请报名考生注意留意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考试前。 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聘财务岗位的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
(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岗位所需的,如运动员等级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外语水平证、科研成果立项和结题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7)需岗位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 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试
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
(一)岗位能力测试(占总分60%)
学科教学岗(特殊教育、新闻、播音主持、广播与电视岗位、运动训练)的岗位能力测试含试讲、学术报告,其中试讲、学术报告分别占60%、40%比例。试讲合格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考试。
术科教学岗(网球、棒球、排球、足球)的岗位能力测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其中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分别占50%、50%比例,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考试。
其他专技 (运动技战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财务、宣传、校报编辑) 岗位能力测试(占总分60%),各项合格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考试。
以上各类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占总分40%)
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将岗位能力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体育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总成绩按岗位能力测试60%+面试40%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体育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5月31日。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24:00为止。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不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或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应届毕业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取得有关学历学位证明, 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已签订的就业等协议作废。
(五)考试结果如果出现一岗二人同分的情况时, 由学校对这两人再重新组织一次面试考试确定。
十、联系方式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工作日8:30-11:30,15:00-16:3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024751,38026111(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026838(监察处)
附件:1、广州体育学院201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2、《广州体育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