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5-2016学年度非教师岗位招聘简章(5月)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因学校工作需要,现对部分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岗位12个、实验技术岗位18个、医疗卫生类业务岗位5个,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大学部分岗位招聘一览表》(附件1)。
二、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录取人员按《重庆大学部分岗位新聘人员合同聘用暂行办法》(附件2)进行聘用和管理,各岗位聘用方式详见《重庆大学部分岗位招聘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1.满足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各项招聘条件详见《重庆大学部分岗位招聘一览表》,应聘者需符合各岗位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等各项要求。
2.政治素质好,热爱高校工作,有良好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3.已经取得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和学位。2015-2016学年度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国外和港澳台学历的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阶段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和港澳台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需在2016年8月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如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资格。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写作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下午5点)至5月31日(下午5点)。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重庆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rszp.cqu.edu.cn/zpsys/),按照网上招聘系统要求进行报名(浏览器请设置为兼容性视图),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系统填写说明见附件3)。
请务必认真阅读系统填写说明后再在系统中填写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应选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岗位应聘,各岗位招聘条件以本招聘简章为准。由于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岗位即会提交应聘申请,因此请填写完个人信息和上传附件后再选择应聘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应聘条件进行审查,并结合其应聘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整体情况择优确定取得笔试资格人员。
3.笔试
初审通过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将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笔试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分两个科目:科目1为基础能力测试,科目2为申论。
科目1基础能力测试考试范围:实验技术岗位为实验室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卫生类业务岗位为卫生法规(实验技术岗位、卫生岗位科目1考试范围见附件4);管理岗位为行政能力测试。
4.复试
管理、实验、卫生类岗位,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总分按1:5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
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笔试后2周内举行,复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学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
学校统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6.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7.签订合同
学校与体检合格且完成相关手续的拟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对于出现体检不合格,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其它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结果、笔试分数等信息均可在网上招聘系统中查询,招聘期间各个环节的通知可在重庆大学人事处网站主页查询(http://rsc.cqu.edu.cn),请应聘人员注意相关信息和通知。
联系地址:重庆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金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3640
E-mail:zhaopin@cqu.edu.cn
附件:
1.重庆大学部分岗位招聘一览表(5月)
2.重庆大学部分岗位新聘人员合同聘用暂行办法
3.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4.实验技术岗位、卫生技术岗位科目1考试范围
特别提醒:历次招聘中,部分应聘者未根据招聘简章和附件3要求上传必要附件,请各位应聘者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中应聘并上传相关附件。
重庆大学人事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