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医药科大学、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之一。学校在省属高校中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最多,最早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最早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最早成为国家“973”项目首席承担单位,硕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总占地1829亩,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9276.5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87.1万册、电子图书50.9万册、古籍善本3万册。学校图书馆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设置14个二级学院,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4所教学医院、97处实践教学基地、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教育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点;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硕士点,硕士点涵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全部二级学科,并开始向周边学科渗透;拥有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900余人。博士生导师110人,硕士生导师442人。2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有“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8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4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63人。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9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9个;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和制药工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3门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33门省级精品课程。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立项牵头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国家中药现代化、产业化规范种植项目承担单位”,拥有国家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有山东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中医药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4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详细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网(http://www.sdtcm.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统一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将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邮箱zyydxzhaopin@sina.com,邮件及附件2、3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教师1-李**”。
报名时间:自报名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学校人事处和相关学院对应聘人员的情况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本人签名的《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应聘山东中医药大学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标准及需携带的相关材料样式见附件4,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网http://www.sdutcm.edu.cn有关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网http://www.sdutcm.edu.cn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学校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28730
邮箱:zyydxzhaopin@sina.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2.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4.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山东中医药大学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