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公告
淄博市技师学院是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兼有社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能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始建于1958年10月,是山东省人社厅批准建立的首批九所市地技工学校之一,现为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主校区位于淄博的中心城区,占地460余亩,建筑面积18万余平方米,现设有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数控工程系、轨道与交通工程系、生物工程系、经贸系和基础教育部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各类专业41个,其中金属切削、汽车驾修为山东省名牌专业,机械装配与维修、汽车驾修、数控技术为山东省技工院校百强专业,机电专业为教育部确定的中央财政扶持重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钳加工、汽车维修专业分别为人社部、省人社厅“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每年承担社会培训20000人次,办学规模、教学质量、学生就业、技能大赛成绩等办学指标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我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教师A\B\C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研究方向符合招聘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教师D\E岗位(实习指导教师)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2010年以来参加国家一类、二类技能大赛获前十名或省级一类技能大赛获第一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3日-4月2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地点:淄博市技师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处(办公楼401)
学院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124号
电子邮箱:zbzp2015@163.com
咨询电话:0533-2225278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许应聘者补充后再次提报。
资格审查需提报的材料:
1、《2016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其他资历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电子邮件报名的可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照片(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材料原件需在面试前提交审查。
(三)确定考察人选
各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本岗位报名人员均进入考察;如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规定比例,则通过笔试(专业知识测试)确定考察人选,其中获得全国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十名的人员可以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方案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面试开始之前7天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
(四)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面试考评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1、面试考评
(1)教师A\B\C岗位: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评,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2)教师D\E岗位: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按5:5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考评成绩。
面试考评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考评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
2、实地考察
学院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面谈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要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实地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评价。
考察组需全面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意见并撰写《考察工作报告》,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一周内组织体检。体检由学院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同时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淄博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咨询监督电话、公告网址
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网址:www.zibotc.cn
咨询电话:0533-2225278、2778218
监督电话:0533-2778477
本公告由淄博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6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表
淄博市技师学院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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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