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管理、辅导员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政府直属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24人。其中管理岗位7人,辅导员岗位17人。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需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性别要求。管理岗位中因保卫处安全管理岗夜间巡查需要及国际学院学生管理岗入住学生公寓需要,分别作了相应性别要求;辅导员岗位中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需要,分别招聘男性辅导员9名、女性辅导员8名。
4.到岗时间。需具备2016年8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5月14日(全天),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1.教务处教务科职员(学籍管理)、教务处教研科职员、社会科学研究院计划成果基地管理、保卫处安全管理、国际学院学生管理岗等管理岗位:
(1)笔试
科目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委托省考试办统一命题。
科目2:《综合应用能力(A类)》,委托省考试办统一命题。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两门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可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3)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辅导员岗位
(1)笔试
科目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委托省考试办统一命题。
科目2:《辅导员综合应用能力》,委托命题,测试与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两门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学校第一轮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若有效报名人数不足1:8的,则入围学校第一轮面试人数控制在报名人数的90%以内。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工业大学网上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个人简历、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身份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3)面试
面试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面试。面试方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第一轮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第二轮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另外,择优设置不超过4名的替补人员并排序(其中男性不超过2名,女性不超过2名),当岗位发生空缺时按岗位要求依次替补。
每轮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面试结果在浙江工业大学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管理岗位
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辅导员岗位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递补人员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者应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到,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ut.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办:0571-88320146。
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管理岗位咨询电话:0571-88320433,陈老师、蒋老师。
辅导员岗位咨询电话:0571-88320199,王老师,0571-88320433,陈老师、蒋老师。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浙江工业大学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