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校机关等部门(单位)副主管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公告
日期:2016-01-11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新一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工作方案》和《浙江工业大学机关等部门(单位)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等要求,决定公开补充招聘校机关等部门(单位)副主管空缺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计划财务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科副主管(1)”副主管岗;
2.公共事务管理处:“综合办公室主任”副主管岗;
3.离退休处:“退休管理1”副主管岗。
二、招聘对象
学校现有的在岗在册工作人员均可应聘。
三、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见《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等岗位任期聘任基本申报条件》。
2.具体条件,见“岗位聘任专栏”中“岗位设置”《校机关等部门(单位)副主管空缺岗位设置汇总表》。
四、聘任程序
1.人事处统一公布招聘公告;
2.个人应聘。应聘人员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主管、副主管岗位聘任申请表》(见“岗位聘任专栏”中“表格下载”,一式2份),向应聘单位提出应聘申请,每人只可申请1个副主管空缺岗位,但可同时申报校机关等部门(单位)和学院(部)等单位的普通职员岗位,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请表。
3.各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岗位应聘情况,并报人事处复审;
4.各部门聘任工作小组组织面试,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征求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后报人事处;
5.人事处统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经公示后,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发文聘任。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12日(下午17:00截止)。
2.报名地点:各部门(单位)办公室。
3.面试时间:2016年1月14日-1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所聘部门负责通知)。
六、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监督岗位聘任全过程,调解聘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该小组日常工作地点设在校工会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四楼,联系电话:88320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