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6年辅导员招聘方案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决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用工方式
1.招聘岗位及名额:专职辅导员10人,其中男性6名,女性4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整招聘人员的男女人数,最后确定招聘男女生具体人数的时间是在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具体岗位由学校统一调配。
2.用工方式:人才派遣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或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不限,第一学历须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1988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具有2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2.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学业成绩优良;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普通话标准。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长春大学2016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连同个人简历一起投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长春大学人事处,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相关表格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根据报名条件,由长春大学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进一步考核的人员。
四、考核及录用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团结协作意识、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个性特征。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总分,并按照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以外调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录用。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人选确定后,拟录用人员需到学校有关单位试用一段时间,根据试用情况再报学校审定并签约。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日—12月22日。
2.考试及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向长春大学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学校将以电话形式向应聘人员通知本次招聘各环节结果,未通过人员不予以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431-85250028高老师
报名材料投递地址: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307室,人事处人事与人才管理科;
投递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电子信箱:ccdxrsc@126.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250106
附件【长春大学2016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