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经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进行2015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因我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于2015年11月9日公告)部分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而核减岗位,经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后,在我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被核减岗位要求基础上调整招聘要求,重新组织招聘。本次招聘笔试、面试、考核程序与我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统一进行。
(二)应聘我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中通过资格审查因岗位核减而不能参考的应聘人员,可继续应聘本次招聘相关岗位,由学校人事处负责通知重新报名事宜。
(三)其它已通过我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次应聘本次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5工作人员,其中桂林校本部12名(专任教师2名,辅导员8名,教辅人员2名);北海校区23名(专任教师23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情况见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及相关资历;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考试
每个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小时,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我校主页上公布,笔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初次选拨,成绩不带入面试记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由学校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应聘管理、教辅、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
2.面试考官组成:每个面试考场面试官不少于7人,由我校专家以及包括广西区教育厅、广西区人社厅等单位人员在内的校外专家组成。
3.面试岗位因应聘人员缺考而达不到1:3考试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主页公布面试成绩。
5.桂林校本部与北海校区招聘岗位笔试、面试分开组织,其中桂林校本部考试地点为桂林市,北海校区考试地点为北海市,具体笔试、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我校校园网主页公告。
(三)免试条件
招聘要求具有博士或副高职称人员方可报名的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面试,直接考核。
九、体检
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内容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内容进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情况和拟聘岗位等,在广西人才网及我校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2292296,监督举报电话:0773-2290659
备注:本次招聘各环节安排不再电话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广西人才网及我校主页有关招聘事项的通知。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rar
附件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