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开招聘基建处总工程师公告
浙江大学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浙江大学基建处总工程师1名。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立项、设计、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组织校园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编制。
2.对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负责的组织和优化。
3.主持对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优化;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计划;组织研究确定重大设计变更;组织对重要工艺进行审查和论证;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4.负责制订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管理目标和控制措施,及时解决工程质量技术问题。
5.负责全处职工的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
(一)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从事过建设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作为高级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管理经验。
3.独立完成5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工程的设计或施工管理任务,管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均达到较高的目标。(有业绩证明)
4.熟悉建设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程序,熟练使用计算机处理绘图软件。
5.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全局观念,具有很强的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全面协调能力。
(二)有关说明
1.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2.不超过45周岁的聘用人员可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相关业绩证明、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将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人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
(三)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大学(http://www.zju.edu.cn,“公告”);
2.浙江大学人事处(http://hr.zju.edu.cn,“招聘信息”);
3.浙江大学基建处(http://jjb.zju.edu.cn,“通知公告”);
4.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违纪违规需要投诉的,请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大学监察处(纪委办):0571-88981497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大学人事处、浙江大学基本建设处直接咨询。咨询电话:
0571-88206696,黄老师(浙江大学基建处)
0571-88981959,张老师(浙江大学人事处)
附件:浙江大学人才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浙江大学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