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15年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学校现有金融学、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和统计学4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涵盖31个二级学科)和4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及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57个博士学位培养专业、108个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含18个硕士专业学位),33个本科专业,27个学院(中心、部)等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调整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大优秀年轻人才、高层次后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强化人才队伍与学科建设,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收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校内外2015届、2016届全日制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研究生,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或已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且在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全脱产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我校2015届、2016届全日制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研究生,申请进入校外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的;或博士毕业于我校,已进入校外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且在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全脱产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我校博士后申请资格;
(四)申请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如排名第二则第一作者须为校内教师或校聘校外博士生导师)在中文A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期刊分类按《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13版)予以认定);
(五)年龄不超过35岁;
(六)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收学科、专业(见附件1)
三、招收程序
(一)申请人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西南财经大学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一份;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培养单位学位办出具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材料一份;
(3)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不到一年的全脱产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另提交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已进入校外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须另提交博士后入站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6)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须提交博士阶段和博士后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各一份。
(二)初审合格者,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由申请人与组织人事部签订《西南财经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合同》。
四、工作期限与职责
师资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三年,期满出站。其工作职责为:
(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独立开设一门专业课程(每门课程课时数不低于48学时);
(二)科研任务:以西南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如排名第二则第一作者须为合作导师)在中文A级(或外文B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在B1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五、出站科研要求
(一)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出站科研要求执行我校学校资助博士后出站考核标准。
(二)校外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出站科研要求执行其所在单位的规定。
六、相关待遇
(一)资助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供博士后公寓或青年教师周转房,并给予每人每年7.5万元资助(含国家或地方博士后管理机构资助的日常经费),参保成都市“五险一金”;
(二)教学报酬。课时费按100元/学时标准支付,并按规定给予交通食宿补助;
(三)科研奖励。在站期间完成全部科研任务后,给予7.5万元科研奖励。超出协议规定的成果按照学校现行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四)期满考核与聘用。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并经学院(中心)和学校考核合格者,可与学校签订正式的国内年薪制博士聘用合同,其在站工作时间计算教龄。未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但符合出站科研条件的,可以申请出站。期满出站科研考核不合格的,作退站处理,该人员应按每年2.5万退还学校资助。
七、材料收取时间: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27日
联系电话:028-87092338(周老师)028-87092055(成老师)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师资博士后”);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611130
研究生院组织人事部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