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开招聘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启事
发布时间:2015-10-14
一、学校简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2154亩,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100余人,院士及双聘院士10人,长江学者1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和142个科研机构,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科技工业技术研究应用中心1个、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有本科专业54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35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5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防特色学科15个。
学院简介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创建于1984年,学科专业涵盖法学、哲学、管理学和教育学四大门类,在多科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学院坚持“颐养元气、塑造大气”的办学理念,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办学思路,教学研究型学院的办学目标,努力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教育规律的社会科学研究和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设有法律系、政治学系、公共管理系。目前拥有国家空管飞行流量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民航法规研究中心、国际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科技与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社会学研究所、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拥有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社会学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工作硕士(MSW)、法律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三个本科专业。
人文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人,其中有正高职称的7人,副高职称的2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9.4%;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85.3%。学院现有拥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五个一批人才”1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1人,江苏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2人。
二、招聘岗位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
三、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为人正派,治学严谨,求真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具备担任院长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
4、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有带领本学科跨越式发展、提升学院办学实力的能力;
5、具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学科的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国内外知名度,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
6、国内应聘者一般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及以上职位、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或相应职位;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学院发展战略规划,聘期内显著提升学院办学实力;
2、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着力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化师资结构,建设一支较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3、推进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承接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高层次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显著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4、组织教学与课程系统改革并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良好素质的一流人才;
5、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国际知名大学、学术组织或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聘任期限和聘任待遇
1、每届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全职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工作;
2、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或根据聘任者要求,执行协议待遇,具体情况面议。
七、选聘程序
1、应聘者应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院长报名表》(请点击链接或至南航人事处网站文档下载栏下载),于2015年10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各类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2)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
(3)应聘者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资格审查和初选;
3、面试和答辩;
4、确定拟聘人选;
5、公示;
6、聘任。
八、联系方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
邮编:210016
联系人:赵海燕
电话:+86-25-84892461 传真:+86-25-84895923
Email:rencai@nuaa.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uaa.edu.cn
相关附件:
1.学院院长应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