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工勤技能岗)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科技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科技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主校区位于杭州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分校区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4人,均为工勤技能岗。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具体情况详见《浙江科技学院招聘岗位表(工勤技能岗)》(见附件1)。
凡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应聘。
招聘条件有关内容按如下标准认定:
(一)学历、学位。应聘人员要求报名时已取得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rsczp@zust.edu.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等。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学校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网上发布通知。通过资格初审及复审者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岗位技能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岗位技能笔试主要测试相应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水平或专业技能,主要有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操作理论测试二大块组成。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仪容仪表、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上述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ust.edu.cn,招聘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人事处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0571-85070153;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5070153(人事处宋老师)
附件:1、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招聘岗位表.xls
2、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xls
浙江科技学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