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015年第18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教师、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舟山市人民政府筹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内第一所以旅游与健康命名的高职院校。舟山群岛新区是第四个国家级新区,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也是全国空气质量最好的三个城市之一。学院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沙雕故乡”朱家尖,背靠青山,濒临大海,与“海天佛国”普陀山、“十里渔港”沈家门和“金庸笔下”桃花岛隔海相望,与甬舟高速、普陀山机场、舟山国际邮轮游艇码头咫尺之近,朱家尖观音大桥与舟山本岛相连,风光秀丽,海陆空交通便捷。目前,学院下设旅游分院、健康分院、商务系和公共教学部,办学理念先进,专业特色鲜明,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实验实训楼、学生宿舍、田径场、游泳池等各类设施齐全,是学习和生活的理想之地。
学院以服务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为办学方向,坚持走开放式产业化特色办学之路,积极探索产教结合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合作办学机制,全面培养海洋旅游和健康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努力打造成为全国旅游与健康管理服务两大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培训基地,着力建设一所“以产促教、以教促业、产教研一体”的现代创业型高职学院。
二、招聘计划
本次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zsrls.gov.cn。
(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http://122.226.20.162:8001。
其中,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粘帖照片)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电子稿,连同下列报考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zslyjk@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1日下午16:30。
(三)报考材料:
1.《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
3.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
5.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证明。
6.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8.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如党员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还需携带上述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由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各招聘岗位的考试形式详见附件1,笔试、面试及说课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辅导员岗位(序号1-3)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合成,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英语、计算机、食品科学专业教师岗位(序号4-6)采用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10人及以上,则在面试和说课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50%合成。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说课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工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660167,监督电话:0580-2095018。
附件:1.2015下半年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计划表
2.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
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2015年7月31日
1.2015下半年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计划表.rar
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