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的大学;拥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理、工、文、管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是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共同创建,2009年8月1日起在武汉、北京两地开放运行,并于2012年正式进入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序列,成为国土资源系统内首家人文社科类部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主要从事国土资源法治基础理论研究,旨在提升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研究水平,促进国土资源法治建设的创新型科研机构。实验室以国土资源法律评价为核心主题,密切关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重大法律问题;深入开展国内外国土资源法律评价研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工程技术方法,科学评价国土资源政策法律,为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的逐步完善夯实理论基础,为国土资源管理与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武汉)隶属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现有固定人员29人,其中正高13人,副高13人,下设法评实验室(主实验室)、土地分室与地理分室。其中法评实验室设有“法律评价理论与应用研究所”、“矿法研究所”、“不动产登记研究所”及“自然资源研究所”等四个研究所。为进一步加快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步伐,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实验室主任一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研究方向:资源环境管理、资源环境法学与民商法学等。
2.资历要求:国内应聘者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过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者或省部级、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将优先聘用;海外应聘者应为国际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学者。
3.了解国内外国土资源管理状况、熟悉资源法学学科发展情况,并具有科研机构管理经历和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国际化学术视野,具有清晰的科研发展思路,实绩突出。
4.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
5.聘任后应来实验室全职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吸引和支持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形成一只国内外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队伍。
3.组织承担国家(含国际合作)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
4.促进实验室研究工作与多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实验室与国内外学术交流。
三、应聘要求
应聘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20日。应聘者需填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自荐表》,连同学历、学位、获奖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5篇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job@cug.edu.cn。
四、遴选聘任
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任等程序遴选和择优聘任。
五、聘期及待遇
首次聘期为四年,待遇面议。
六、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邮 编:43007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人事处 路金阁 job@cug.edu.cn 6788372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王 莉 fpsys202@163.com 1808601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