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任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坚持条件,把握标准;优化结构,按需设岗;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四)身心健康,所有应聘人员须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职称人员除外);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除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以外的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所有招聘人员均为编制外聘用,博士研究生优先入编。工资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六、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
1.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
3.应聘者需提交《广西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意见(应届生提供)、职称证(有职称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近3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邮寄报名应聘者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建议通过快递邮寄,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
4.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起——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拟考试人员、应考人员须知、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岗位的二级院系的党政班子集体决定,二级院系的学术委员会组织考核,考核全过程所形成的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四)考试
1.笔试及业务技能考试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应聘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及业务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及试讲考试
(1)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应聘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参加考试;
(3)面试及试讲考试总分为100分。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如笔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
(六)体检、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政审结果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该招聘公告的岗位会根据岗位需求及时进行更新,所涉及的招聘岗位一旦完成招聘,即停止该岗位的招聘。
附件:
1.广西艺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
2.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
广西艺术学院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