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工业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大学城校园及东风路、龙洞等多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348亩,有教职工3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46000余人,共设19个学院,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5个本科专业;学校以“团结、勤奋、求是、创新”为校训,致力提高教育质量和科技水平。
学校注重学科建设和高水平、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29名专任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所获得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均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所获得国外大学学位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国内往届硕、博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经历的海外优秀博士、博士后,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外语水平应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艺术、体育类可放宽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同等水平。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它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GDUTJOB@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4M,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信息简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
4.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另须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已发表论文代表作(限3篇)、承担科研项目证明;
7.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工业大学校园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该认证书。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6月16日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园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通过初审者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专业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测试由招聘学院具体组织,学院测试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
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第一阶段成绩及进入第二阶段人选名单将同时在省人社厅官网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2015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者,或已办理暂缓就业并能够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毕业生派遣者;未能按时取得学位或毕业者,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如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在考生自愿前提下,可在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且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岗位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剂。
3.对于在海外留学人员,如因招聘期间本人不在国内,考试方式、时间可灵活安排,考试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4.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自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6.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均在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中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委、监察处)
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
2015年5月21日